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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条例

发布部门:贵州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 2016-03-07 15:46:35

 

 

1、工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院党委书记和副书记,院长和副院长参加。

2、工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院内大事的决策机构。一般为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涉及党的建设和思想工作,干部教育和管理,群众团体工作及稳定工作等由院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涉及院的发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行政人员培训考核,年度经费预算及管理等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

4、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院内大事主要包括:

(1)院发展建设的重要问题

(2)教职工的任免处罚,人员的调入调出

(3)教职工的评优、评奖、评薪及聘岗

(4)院的基金收支及审查

(5)招生、毕业生分配,研究生推免及报请学院处分记过以上的学生

(6)创收及分配

(7)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

(8)突发事件的处理

(9)其它虽未列入,但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5、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对于决定了的事,要认真贯彻执行,任何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否定已决定内容。如在执行决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重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