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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学院关于学生请假的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贵州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 2016-03-31 15:59:41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望广大学生认真遵守。

  • 学生应以校为家,以学习为第一任务。

二、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病,有事无法上课者,应向辅导员请假,如无法上体育课,除向系里请假外,还要向体育老师请假,超出一天以上的病假,应出具校医院证明。

三、请假者必须向老师如实陈述理由,任何编造理由骗取请假者被查实后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如出现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

四、学生家长捎信或打电话要学生回家,必须证明原因,任何原因不明者,不予准假。逾期未归者,返校后应及时找辅导员补假,并出具有关证明。

五、任何形式的先买车票后请假者一律不准假,损失自负。

六、如获得准假,应到辅导员处认真详细填写请假申请表及存根,待辅导员审批后,将请假条交给本班班长保存。事后应及时找辅导员销假。

工商学院党委

二O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