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工商学院关于学生课堂纪律及考勤的规定(试行)

发布部门:贵州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 2016-03-31 15:20:48

 

为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在课堂应讲究文明礼貌,尊敬老师,衣着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和拖鞋进教室。上课时,不准开启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

学生不得在教室内抽烟,大声喧哗。

二、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验、实习、教学参观及规定的思想教育课等教学活动都必须按时参加并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超过假期不续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任课教师可按正式下达的班组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查出三次未到(经允许公假者除外)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记零分。学生无故迟到或早退二次按旷课一学时计。

三、学生因病不能上课,必须有本校医院疾病证明。学生不得在学期中途请事假进行探亲访友、非直系亲属的丧事、参观学习等活动,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

四、学生请假应提交书面请假报告。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一天以上应将书面请假条和作为请假依据的证明交政治辅导员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意后才生效;请假条和证明由各班班长保存。请假期满,请假者应履行销假手续。

五、学生考勤工作由各班班长具体负责,每天进行考勤,及时填好“学生考勤周报表”,于每周末交政治辅导员存档。

六、本规定自二○一五年十月起执行。

 

 

   工商学院党委

二O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