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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学院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定

发布部门:贵州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 2016-03-31 16:00:29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特制定本规定。

  1.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政治理论、形势政策、重要文件,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文件的学习,以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

  1.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根据院党委安排的时间、内容、步

骤由党总支主持召开,无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不准请假(因公外出人员,须按民主生活会规定的内容撰写出书面发言提纲)。

  1. 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民主生活会规定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有关

文件,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为开好民主生活会作好充分思想准备。

  1. 在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并专门

听取干部职工对院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和建议,每一个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都要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

  1. 根据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对照检查的

基础上,每一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成员都要认真撰写出实事求是的书面提纲。

  1. 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使民主生活会能顺利、健康进行,并取得明显效果。

  1. 民主生活会后,班子成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写出整改措施,

报党总支。分院党委写出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校党委。

 

 

 

 

                                      工商学院党

                                        二O 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