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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工商学院实习教学管理细则

发布部门:贵州财经大学   发布时间: 2016-06-10 14:35:11

实习教学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依据本科教学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商学院实习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专业认知实习、社会调查与实践、专业实习(实验)和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

一、实习教学目的和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通过实习,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确立牢固的专业思想。

(一)通过实习,进一步了解并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通过实习,培养调查研究的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打好基础。

(三)通过实习,提高思想素质,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实习工作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各系实习实训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一)各专业研究制订有关实习工作的实习教学计划和大纲,大纲应包括实习性质、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计划、学分、实习形式、实习纪律、实习的具体要求、实习的考核方式、大纲制订人、审核人及制订时间等方面的内容。

(二)根据各专业提出的建议,选择和确定实习场所。

(三)确定实习指导教师,批准实习计划。

(四)对师生进行思想动员工作,进行组织纪律、安全等方面教育。

(五)研究、检查、指导实习工作,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

(六)考查实习效果和质量,总结交流实习(实训)工作经验,对每次的实习工作做出总结。

(七)对于在实习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教师应给予表扬,对在实习过程中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学院、学校。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资格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由有教学经验、有指导实习工作经验、比较熟悉实习单位、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对于初次承担指导实习任务的教师,各系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注: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5人。

(二)职责

(1)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实习教学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进度安排。

(2)实习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同时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协助实习单位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3)实习过程中,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保证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4)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对违反规定或犯有其它错误的学生, 带队教师 (或指导教师) 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带队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令其返校,并向学院汇报。

(5)带队教师要对本队的实习全面负责,经常与实习单位联系,并定期向学院汇报学生实习情况,加强管理。

(6)指导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7)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

四、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专业思想,加强政策观念,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实习。

(二)实习期间,服从安排,统一行动,注意人身和财务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未经实习指导教师允许,不得独自行动和在外住宿。学生因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者,应提前向指导教师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对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论处。

(四)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与实习单位的同志搞好团结,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实习期间,应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实习,做好实习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报告或实习作业。

五、实习教学工作程序

(一)按照培养计划及培养目标的要求,各专业应提前组织编写实习计划和实习教学大纲。

(二)在实习前一学期末或实习学期的开学初,确定指导实习教师名单。

(三)实习采取基地集中和适当分散两种形式。认真选择实习地点,本着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基本对口、节约开支的原则,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便于安排食宿、对学生实习较重视的场所。优先考虑实践教学基地。分散实习的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对于优秀的学生(人数不超过同级同专业学生人数的20%),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允许学生提前申请实习,审核通过的学生,可以提前在第四学期暑假,与三年级的专业实习的同学一道实习,由学院统一进行安排;采用分散实习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实习。鉴于分散实习不利于监管,存在安全隐患,我院原则上不允许分散实习,采取5人以上为单位选择实习单位的方式。对于此类学生,要全程追踪,严格监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让学生签订《贵州财经大学工商学院学生遵守实习规定承诺书》。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遵章守纪,不准做出有损学校、实习单位形象的任何事情,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实习期间如果确需变动实习单位,事先需由学院同意。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应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联系沟通,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并认真记录。

(四)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组织实习师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等,明确任务。

(五)完成实习各项任务。

(六)做好实习工作总结。

(七)经学院审核,按学校财务规定,办理实习相关费用。

六、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环节的学分。

实习成绩确定的具体方法是:学生参加校外实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意见,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初评意见、实习表现、实习报告或实习作业的情况,提出建议成绩,由学院审定;学生参加校内实习,由实习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成绩,报学院审定。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一)、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很好地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二)、良好: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较好地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三)、中等:能基本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总结;基本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实习态度较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四)、及格:能基本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能对实习内容作总结,但不够完整、系统;基本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五)、不及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作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

(2)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4)实习中有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者。

  贵州财经大学工商学院

       2016年6月